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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分送礼人受到查处

1998-06-12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杨荣 我有话说

本报太原6月11日电本报率先披露的临汾市地税局借机索礼案引起各地读者关注,多家传媒也作了报道,临汾地区纪委、临汾市纪委对此高度重视,近日作出决定:给向临汾市地税局送礼的有关单位的负责人予以处分。

具体处分如下:

临汾市汾河大桥管理站送礼10万元,市纪委决定给该站站长郭生荣撤销管理站站长职务的处分。

临汾地区邮电局绿苑大酒店送礼6万元,地纪委决定给该酒店经理田荣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
临汾地区汾西水利管理局送礼2万元,地纪委决定给该局局长席德喜党内警告处分。

临汾地区税务职教中心送礼1万元,地纪委决定给该中心经理郭晓旗党内警告处分。

临汾地区机动车检测中心送礼1万元,地纪委决定给该中心主任常引根党内警告处分。

临汾地区医药管理局送礼1万元,地纪委决定给该局财务科长米巧云党内警告处分。

山西临汾汽车运输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送礼1万元,地纪委建议该公司给其财务处长王兰爱警告处分。

另临汾地区审计局送礼3000元,临汾地区百纺公司送礼1000元,临汾地区财政局培训中心送礼1万元,曲沃县地税局送礼2000元,地纪委决定给以上单位的主要领导通报批评。

山西省委要求处理的25家送礼单位负责人中,尚有14家未见到处理结果。见到处理结果后,本报将继续公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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